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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53 号)精神,同时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我地区实际,特研发了该预售房监管系统。
企业的一个项目在一家银行只能申请一个监管账户,可以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原则上不超过五家)。
预售人应在网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预购人缴款的方式及具体时间、金额和监管银行名称、账号,预购人凭监管系统打印的《XX市商品房预售款交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预售人已收取的定金应在网上签约后作为部分首付款转入监管账户。
开发企业申请资金拨付之前提供施工进度证明,主管部门核实、更新系统楼栋节点系统自动计算拨付金额,规避人为操作,且资金拨付申请原则上一个月只允许申请一次。
预售双方达成退房协议并已办理相关退房手续且撤销备案后,预售人登录监管系统,提交《XX 市商品房预售款退款申请表》;房产局审核后,通过监管系统将审核信息传递给监管银行及预售人,预售人网上打印退款通知书,到监管银行办理退款手续。
监管账户出现不明进账以后,监管银行与开发企业配合完成资金与房屋信息的对应处理。
撤销监管分楼栋撤销和监管账户撤销。 楼栋撤销:监管楼栋符合撤销监管条件以后,开发企业申请撤销该栋楼的监管,属于该栋楼的预售资金可进行自由支配。 账户撤销:当该账户下的所有楼栋均撤销以后,账户自动撤销,账户内所有资金可由开发企业自由支配。
可根据销售日期、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条件查询出面积、套数、部分交款金额、全款交款金额以及放贷金额等信息全面掌握项目情况。
更直观的表现楼栋信息,方便使用者查询楼栋状态和资金相关情况。
新系统将银行和房产局模块分开,限制网络互访保证数据和资金的安全。